日前,在广州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意见,鼓励外商增加投资。 据介绍,意见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对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从事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而此前,有关规定对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不少于5000万元。 |